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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方案
(发布时间:2023年04月03日 17:47阅读次数:)

一、调剂工作安排

我院调剂工作与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调剂工作同步进行,调剂专业、缺额及具体时间安排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(https://graduate.cqnu.edu.cn/)和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调剂系统”)发布。所有调剂工作均须通过“调剂系统”进行(享受加分政策、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除外)。

二、接收调剂的专业

我院根据我院各专业初试成绩上国家分数线情况,经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研究讨论决定,我院全日制音乐与舞蹈学和音乐2个专业或方向招收调剂志愿,具体如下:

序号

专业代码

一级学科专业

专业方向

1

130200

音乐与舞蹈学

音乐学理论研究

2

135101

音乐

音乐教育;声乐演唱;键盘演奏

、调剂基本要求

(一)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:

1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
2.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复试分数线。

3.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,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(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,允许跨门类在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)

4.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,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(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,视为相同)。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,英语一、英语二可视为相同;数学一、数学二、数学三、数学(农)和经济学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;农学里面的数学(农)和化学(农)可视为相同。

5.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的调剂原则以重庆师范大学的调剂办法为依据。

(二)调剂复试排序与资格

按调剂计划数,依据调剂通道接收的调剂志愿数据,各专业以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,在“调剂系统”通知参加调剂的研究生参加复试,若有考生放弃资格,则依次往后挪位。

四、调剂程序

音乐学院严格按照《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》调剂程序进行调剂招生。

、调剂咨询电话

咨询电话:023-6536234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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